讯息:粮长_关于粮长介绍
2023-02-22 10:59:14 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)

1、 粮长是明代征解田粮的基层半官职人员的专称。

2、洪武四年 (公元1371年) 规定: 浙江、直隶(南直隶,今江苏、安徽)、江西、湖广、福建等地,纳粮1万石左右的地方为一区,指派大户世充粮长,征收和解运田粮。

3、此后还规定粮长须拟订科则、编制图册、申报灾歉、检举逃税、催办粮差。

4、粮长初为大户承充的优差,可凭借职权欺压乡民,中饱税款,以后赋役日重,税户逃亡日多,粮长赔累不堪,成为苦役。

5、其职务也由大户单独承担变成若干小户共同充当。

6、清代以至民国时期仍有变相粮长,但地位已不及明代重要。

7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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