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卫东X吴飞:人机共融时代,我们如何自处
2023-05-19 10:55:45 来源:搜狐数码

全文6900余字,读完约需14分钟

2023年4月27日,法学家季卫东、人工智能科学家吴飞来到南都观察“黑镜成真:强人工智能应用中的法律与伦理”线上对谈,在强AI进入日常生活的背景下,以不同的学科视角,探讨AI发展、应用中可能的法律与伦理问题。本文整理自对谈记录的下半部分。

嘉宾(按姓氏首字拼音排列):


(资料图)

季卫东: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、计算法学与AI伦理中心主任

吴飞: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、人工智能研究所所长

上半部分请见:

季卫东X吴飞:否定硅基生命人权,其实是“人类碳基沙文主义”

▌人机共融的世界

主持人:如果人工智能发展到一定程度,人工智能芯片可以植入人类身体,就可能轻易获得人类五千年文明。这样和一个没装芯片的人共同去考试,会不会很不公平?

吴飞:如果真的发生,新一轮的教育不公平或者说教育垄断就产生了。但我个人认为这是科学假设,毕竟没有发生。由于作为基座的AI和人类社会方方面面都开始发生关联,可能在方方面面产生有关AI的立法和规范需求。如果芯片被售卖,人人可以购买,公平竞争无可厚非,但若AI成为垄断型产品,被用以社会资源的不公平竞争,是不科学、不道德的。

善用AI,把它作为一种工具,是我们能够做的。“登高而招,声非加疾也,而闻者彰。”正因善于利用外力,人类才变得越来越强大。但君子也不要沉迷于器物,变成只会使用工具、不会制造工具的人,把自己变成工具化的人。

季卫东:这涉及到两个层面,一是人工智能与人有什么区别?深度学习使AI效率非常高,能够大量计算数据,组合、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,看起来和人差不多,智能水平甚至可能超越人类。AI可以处理差异,却不能自己产生差异,也就是人工智能不能创新。创新是人的本质属性,这是人和AI的不同之处。人和AI可以对话,但AI并不能理解含义,所谓对话,是AI系统在网络上反复计算,基于数据做出预测。因此,意大利学者埃琳娜•埃斯波西托(Elena Esposito)把人工智能与人之间的对话称为“人工沟通”。

如果植入AI芯片,涉及到人与AI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。如果人的身体、脏器一半以上由人工产品构成,机器人权的讨论就有现实意义了。尽管谈机器人的人格为时尚早,但若一个人大部分都是由机器构成,人与机器之间的边界就流动化、模糊化了,就要考虑机器人权的判断标准和界限如何把握。

如果AI的智力、功能水平超出人类,谈AI、机器人权利就具有了现实意义,至少需要重新界定“什么是人”。法学界还有关于动物权利的讨论。动物的智能不如人类,没有像人类的感情,但它有足够的判断力、行动力。对应动物权利,AI和机器人的权利是否也应该考虑?它的确和人不一样,但这不是不考虑机器人权利的理由,因为法律上承认胎儿的权利、承认植物人的权利,他们也没有独立的自我意识和判断能力。

关键问题不在于人与机器的区别,不在于机器是不是要被赋予人格,使ta有权利和义务,在于现在是一个人机共处的社会,芯片植入人最典型地反映了人机共处的状况。很多问题是过去没有碰遇到的。与其说人与机器人有什么不同,不如说人机共处的关系和秩序应如何构建,这是法学界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。

主持人:《黑镜》中的另一个故事里,未来世界人们的生活,租房、工作、出行都会根据这个人的“信用分”被区别对待。女主角整天忙于提高自己的评级,为此设法去参加一个有“高档人士”出席的婚礼,寻求高级评价,但一路上各种不顺利,或是因为评分不够不能乘坐航班,或是因为情绪激动口出恶言被降分……整个剧看下来就是一个“困”字,她被“困”在系统评级里,不停挣扎却逃不出罗网……这个故事发布于2016年,2020年9月,《人物》发表了那篇著名的《外卖小哥,困在系统里》。这部剧集也应该算人类被机器奴役的一个形式,整个生活都被“困”在里面,两位老师怎么看这个情况?

吴飞:“算法亦法”是不足为取的,把AI算法当成法律或规章制度来执行,违背了法律的尊严和法律制度的初衷。之所以产生这样的“困”,是AI和人类社会在不断延伸和交互,人机共融时代出现了信息世界、物理世界和人类社会形成的新的三元空间,会产生大量人和机、机和机、人机相连的情况。但现在的法律法规、道德准则规定的都是人和人(少量规定的是人和自然之间)的关系。当然现在没有制定,并不意味着今后不去制定,可能会有其他技术或法条来约束算法的无序扩大。

季老师这样的法学家已经在思考人机共融时代的新法律,同时科技部也出台了很多AI治理的新规范。当算法变成电子手铐时,要用另外的算法打破这种毫无道理的桎梏。要把规章制度再变成算法,要一定的时间。长远来看,人类一定会想出好方法解决这个问题。

季卫东:《黑镜》描绘的是AI时代有趣但也恐怖的场景,这些场景在现实中已经频繁出现了。在杭州,政府部门和芝麻信用合作,根据评分做出行政制裁;还有法院利用芝麻信用的数据来解决民事判决执行难的问题。这种做法的出发点本身很好,可以解决一些现实问题。

这个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分系统又是制裁装置,就像《黑镜》的情节那样。最典型的制裁是屏蔽,屏蔽后就只有“影子”在那里了。监视、评价、记录、制裁等等,会让人想到米歇尔•福柯(Michel Foucault)的权力理论,层级化的监视技术与规范化的裁判技术结合起来,这就是打分社会的本质。评分评级系统必然会导致权力的产生和行使,此意义上,AI算法也构成一种强大的权力。

AI系统似乎还存在异化现象。例如机器人本来是为人驱使的,反过来人类却被机器人驱使。又例如就业歧视、“外卖骑手被困在系统中”。即使不考虑这类比较极端的情况,AI的评分系统确实也会引发社会分配的不公正。电影《极乐世界》中机器警察通过打分、排序来决定谁可以申请贷款、加入保险、被保释,甚至如何量刑——积分高的人量刑就可以低一点。积分使得社会阶层固化,分配关系发生变化,形成了虚拟的贫民窟。“困在算法里”也可以说是“困在虚拟贫民窟”里,因而需要从权利保障和公平正义的角度重新认识打分系统。

主持人:吴飞老师说过,我们需要可解释性、可信和安全的人工智能,能否展开说说这三点,以及我们如何做到

吴飞:目前,AI进入大数据驱动时代,每个人的刷脸支付、语音导航和视觉对象识别,都是AI后台做的概念输出。比如今天拿起手机刷到我的人脸图像,实际上是几万个人脸中,它认为这个人脸是吴飞人脸的概率最大,所以识别成为吴飞。如果要问后台的深度神经网络,为什么把他识别成吴飞?它肯定不会说是因为他有两个对称的眼睛、有一个鼻子、还有一个嘴巴,他嘴巴的宽度有多少。这就是以概率为主体的联结主义人工智能。它可以对结果做出它的阐释,知其然,也知其所以然。

但在AI发展早期,基于符号逻辑的AI可以解释人工智能推理结果。假设苏格拉底在我面前,我说:“每个人都会死,苏格拉底你也会死。”如果苏格拉底跳起来问他为什么会死,我会这么解释:大前提是所有人都会死,小前提是你是人,所以结论是:你也会死。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可解释性的推理,是逻辑主义人工智能中经典三段论。

人类的所有知识、规则和符号不可能被全部装入一个水晶球,使其成为无所不知的知识大图,这是无法完成的任务。因为任何知识脱离它的土壤、上下文,都会产生错误,这就是不可解释性。

至于可信的人工智能,可以用网上一个例子来解释。AI算法可以以较低概率识别熊猫图像,如果在熊猫的图片中添加若干人的肉眼都无法察觉的噪音,算法竟然以极大概率将其识别成了长臂猿。ChatGPT也是如此,它可能以概率生成不真实的内容,又不告诉我们这些内容的来源,这就造成了价值失真。我曾看过一篇ChatGPT生成的文章,参考文献都是伪造的,但如果不去分析,很容易认为它写的就是合理的。因为它从已经存在的数据里学习到单词之间的关联,生成了内容。

有人将AI称为“黑箱”,我们无法看到其中的东西,也无法给出高质量的保障。这是AI理论需要突破的天花板。

▌权力与人工智能

主持人:互联网自它诞生以来就颠覆了传统的线性权力结构,从信息发布到权力影响力都在变化。一方面普通人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和选择权,但另一方面也有很多关于“网暴”和“信息茧房”的讨论,ChatGPT会不会进一步放大这些现象?

季卫东:“信息茧房”的概念由凯斯•桑斯坦(Cass R.Sunstein)在《信息乌托邦》这本书中提出。在这本书中,他对AI时代信息环境的变化做了非常精彩的描述。首先,维基百科式的信息环境(每个人都参与了系统构建)导致了传播的个人化。短视频、微信都是这样,就像“我的日报”,我每天发布我的活动,甚至吃了什么。

这就使信息环境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。其结果,人与人往往是三观相同者聚在一起。例如在聊天群,人们聊到俄乌战争或疫情防控,往往一言不合就吵起来,要么意见不同者退群,要么群主把ta踢出去。类似观点的人聚集在一起,慢慢地就会形成信息茧房。其次,还有算法推送。你喜欢查什么信息,人工智能通过大数据可以获悉,并不断地把这类信息推送过来。这样每个人实际上每天都像袁世凯那样在看《顺天时报》,都以为一切如自己所愿。再者,还会出现群体极化的情况,当然也因此容易出现群体盲思。显然,如果政治家也处于信息茧房、陷入群体盲思,那就太可怕了。

现在的问题是,ChatGPT会不会放大这个现象?回答是肯定的。我们现在每天都对着ChatGPT胡说八道,然后它随时向你反馈,给出或一本正经、或油嘴滑舌、或看上去永远政治正确的答案。大家都用的是同一个ChatGPT系统,用不了多久,多样性就会逐渐衰退。每个人得到的信息反馈是一样的,这会进一步放大群体极化、群体盲思情况,局部的群体盲思可能会变成整体问题。

吴飞:之所以会出现信息茧房,还是算法本身的局限性。信息推荐的机理是协同过滤算法:A看了什么信息,B没有看,A和B是相似的,B就会被推荐A看过的信息。“相似”可以这么定义:季老师是上海交大法律系教授,B也是上海交大法律系教授,季老师看了这个帖子,B可能也会被推送季老师看过的帖子。

现在没有更好的算法能够敏锐地感知读者想阅读什么样的信息,所以信息茧房本质是信息推荐算法的局限性,算法本身的弊病让我们被困在信息茧房里。既然如此,算法设计能不能用一个随机扰动?随机找到一个起点重新推荐?但互联网平台,比如Facebook,一天有几亿条推文,信息扰动算法就很难设计。

如何破解信息茧房?如果一个人整天都沉迷在微信上,肯定看到的只能是类似事件,为了提高多样性,不如多浏览一些你认为比较好的网站获取信息,比如按照内容类别组织的门户网站。

主持人:翟志勇提过,人工智能规则的产生过程更近于普通法而不是成文法:产生于日常实践的需要,由多个分散的使用者协商生成,尊重判例,而不是一个权威自上而下地颁布。听上去是一个去中心的、颠覆既有权力结构的现象。同样地,GPT会不会加速这一进程?

吴飞:我以ChatGPT为例来讲解。任何数据都会在ChatGPT优化、生成中起到作用——每个存在都值得被记忆。大数据训练得到的结果,是把任意单词和其他单词的“共生”概念挖掘出来。这种训练模式下,某所大学的数据并不比某个公司的数据更重要。对机器而言,所有的数据被向量化,万物皆向量,向量都是平等的。共生概率计算出单词间相连的概率分布,这就是连词成句、连词成篇,继而合成内容。

其中人的交互也很重要,比如门户网站时代没有交互,某种程度上,门户网站非常狭隘,只把想推送的内容推送给你,也许还不如朋友圈的内容多样。Web2.0和Web3.0让每个人的选择更具多样性,人与人的交互也更自如,每个人的声音都可以被关注者听到。

季卫东:吴老师提出的几点非常关键。一是所有数据在AI大模型的学习环境中处于更自由的选择状况,二是重要性排序采取“谷歌化”的方式,不像门户网站是根据点击率、受关注程度排序。这种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生的、分散化的,似乎是人类秩序演化逻辑在AI系统里的技术性模拟。

另外,Web3.0阶段最重要的是加入了区块链技术。在Web2.0阶段人与人之间有很多交流互动,但必须借助平台,于是平台就有了很大权力。中国互联网公司采取平台战略,把各种资源集中在某一平台。Web3.0是点对点地交易、通过加密技术产生信任、签订合约,这就会不断增殖平面化、个体化的互动关系。这种互动关系会导致个人选择自由权的进一步扩大。

人与人不需要中心和媒介也可以直接沟通,建立网络信任与合作。这种新型合作关系特别体现在虚拟社区之中。在各个社区内部,往往通过聊天式的讨论、公告栏上的意见发表以及投票来做出决定。基于智能合约和协商投票的秩序由此出现,纯粹的程序正义也随之形成。这个角度来看,去中心化的秩序确实在AI时代产生了雏形。

我们知道,GPT是一个大模型。的确,自然语言大模型会形成分散化结构,每个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据的构成。但另一方面,大模型会产生庞大的聚合效应,从而导致多样化减少,使得系统本身产生权力。并且,由于AI系统的功能越来越强,程序设计也越来越复杂,人类从事的很多工作都可以由AI系统替代。其结果,很可能最终形成少数技术精英支配整个世界的格局。虽然现在不是这样,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。是否会出现20%左右的AI技术精英支配世界,剩下的人都无所事事或者到元宇宙玩网络游戏?

▌提问与总结

主持人:有听众提问,“吴老师说,在AI那里一切都是向量,但那些无法被量化的东西,比如情感和感觉,要如何被AI学习呢?技术上会不会有突破?”

吴飞:情感和感觉体现在行为里,需要通过数据去学习情感和感觉。但我们不知道情感、感觉怎么产生。只有清晰描述情感产生过程,AI才能很好地学习。现有若干算法尝试让AI通过外在的数据去学习情感和感觉,但是学习的效果不是很好。客观而言,AI还处于蹒跚起步阶段,最多是青少年时期,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攻破和解决。

“涌现”也是如此,某一能力在小模型中没有体现,大模型中出现了,就是“涌现”。比如ChatGPT,1750亿的参数就可以合成内容、回答问题。但若参数只有十亿、百亿或若干亿,它就没有这样好的能力。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安德森(Philip Warren Anderson)在1973年写过一篇文章,多者异也(more is different),“涌现”可以理解为从量变到质变,因此无法通过还原论和构建论来还原它呈现的能力。

主持人:您说的“量变到质变”是到某个临界点时就有可能发生?

吴飞:它已经发生,但无法做出解释。比如微软的学者做出现象级AI产品ChatGPT,这是一种现象,但不是逻辑推理层面的存在。

主持人:有听众向季老师提问:“人工智能的开发者、使用者、生产者如何分配责任?”

季卫东:提出责任分配问题,当然是有一个强烈的意识:在AI如此深刻地影响人类社会时,需要从法律角度来规制AI的应用过程、明确它的责任分配。在这里,我首先表示同意吴老师的一个观点,这就是在科技发展的过程中,过早的严格规制不利于科技发展,还是应该“让子弹飞一会儿”。但是,我想强调的是,当机器的自由度越来越大时,就有必要为机器设立各种各样的更严格的伦理标准,以防止强人工智能失去控制,给人类带来巨大的风险乃至危害。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,自2021年以来,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AI的伦理和法律规则,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来,接连有若干法律规范征求意见。

主持人:最后一个问题:“季老师您好,请问算法自动系统管理企业的风险和规制主要在哪些方面?

季卫东:由算法自动管理的企业,最大问题在于失控的风险,有违以人为本的原则。因此,欧盟的GDPR明文规定必须由人来监控自动化决策,并且不能假装有人监控。除此之外,当企业决策过程完全由算法来控制时,责任不容易明确,很难依法问责。不得不承认,AI系统的性能越强,算法的可解释性反而会变得越低,不容易解释和说明。既然不能解释和说明,那就很难根据因果关系来问责。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特别强调合规和问责,这是法律的基础,但在算法黑箱化的情况下,问责就比较困难。强人工智能若广泛应用,就要提前介入,以免AI失控。

从相关的具体规范来看,2021年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强调敏捷应对,企业按照人工智能产业新行动计划的要求在2021年推行算法滥用专项治理、在2022年推行算法综合治理。还有,2022年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确立的算法备案制度,都是对自动化管理的风险防范,与提问者关心的问题是密切相关的。从最近的相关规范文本可以发现,政府部门试图通过算法备案制、专家复核程序等等明确算法自动作用的企业管理中的责任主体,并要求企业自身拟定风险清单。然后针对这些风险抽查核验,来加强对AI研发和应用的监管。

主持人:今天我们从社会关系、法律、伦理的角度讨论了人工智能给这个世界带来的一些困惑,最后,请两位老师分别说一说您对人工智能的看法、对其发展的展望,和它可能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影响。

季卫东:GPT-4以及更高级的AI系统,可以提供人类思维无法构建或者重构的信息,通过这种方式来回应人类的请求。在万物互联互通的情况下,网络化的AI会以更灵活的方式形成或改变我们的生态系统。它看起来好像在复制人的智能,但从算法程序的角度来看,其实不是复制人的智能,而是复制人的沟通能力。AI系统不理解语言的意义,还能和人类沟通,这是因为AI可以提供预测,并且它的预测能力越来越强。在这种情况下,在人和AI的沟通过程中,机器的自由度会越来越大,越来越难以被人理解,越来越难控制,所以需要设立相关法律和伦理标准。

后天,也就是4月29日,七国集团的数字与技术部长会议将在日本高崎市召开,预计将会制定一项关于强人工智能治理的行动计划,并加强对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的研究,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国际规则。可以想象,中国也会及时在本国、亚洲以及联合国推进AI治理的规则制定和实施。

吴飞:以前谈起AI,可能要通过复杂的计算系统,才能看见AI的赋能之力。ChatGPT的出现让我们发现,只要通过简单的自然语言交互就可以让AI以文生图或产生其他赋能能力。AI像水和电一样,悄然和每个普通用户关联,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时刻。AI和人类关联越多,意味着我们正走向人机共融时代。

AI是科技属性和社会属性紧密融合的技术,这个时代确实会产生很多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空白地带,因此一定要保证技术向善。在AI技术进步的同时,需要有法律法规约束AI的潜在性危害。无论这种危害是技术本身产生的,还是使用技术的人产生的。人机共融时代,AI应当成为人类社会的进步阶梯,或是让AI更好地赋能人类社会。

(全文完)

*题图来自动画电影《攻壳机动队》

责任编辑:

关键词: